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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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宣城亚夏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1881民初418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法定代表人:周夏耘,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吴莹,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宣城亚夏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9日立案。2019年10月23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程文广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李云霞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