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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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人广西春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广西春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