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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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延安北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延安北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富县教育局签订《富县幼儿园回购协议》合法有效; 二、被告富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应按照审计结果确定的数额向原告延安北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下欠回购款。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被告富县教育体育科技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