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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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慈利分公司 杭州凡有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5执113号 杭州凡有科技有限公司、龙曦: 申请执行人杭州凡有科技有限公司与龙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北海仲裁委员会于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作出(2020)北海仲字第30-503号裁决后,申请执行人杭州凡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 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5-14 |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