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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200000元,或查封与执行标的200000元等值的财产。

二、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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