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房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滨涛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房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87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天津市滨涛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