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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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雅库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原告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