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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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24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