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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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宝达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合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申请人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50367.82元的财产。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10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在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