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锡万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锡万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 二、驳回原告湖南锡万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986元,减半收取8993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