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锡万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669233.31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负责看管。从查封财产裁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财产,偿还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