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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南县大金坑矿业有限公司
洛南县博润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2020)陕1021民初93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撤销第二、三项;

二、驳回被上诉人洛南县博润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483元,由上诉人洛南县大金坑矿业有限公司负担100元,被上诉人洛南县博润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638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642元,由被上诉人洛南县博润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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