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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城市兴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划被执行人王新富在中国工商银行0***647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25.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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