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2019)晋0502执76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