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伊犁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常州市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22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和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20-03-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