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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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新安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波瑞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波瑞电气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378142522860000审判员杨剑英 3524258572500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陆金雪 附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