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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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润辉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911953元,冻结期限一年,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