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王**兵、***与被告骆飞于2019年1月29日签订的《合伙协议》; 二、被告骆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兵、***投资款30万元; 三、驳回原告王**兵、***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被告骆飞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