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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孝义市龙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
汾阳市国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孝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04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4元,减半收取计632元,由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负担163元,原告***负担4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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