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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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81执恢41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溧阳市人民法院 作出的(2012)溧埭民初字第258号民事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执行申请,于2021年4月2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本案所关联的执行案件为(2013)溧执字第3469号。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