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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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 山西邦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付原告***、***、***、***各项费用共计237843.68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62元,减半收取计2981元,由被告***、山西邦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231元,其余由四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