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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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晟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及被告深圳市格林晟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8518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反诉费16346元,由原告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担90184元,被告深圳市格林晟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63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