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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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皖0404执保74号 王宏光与韦阳(2021)皖0404执保74号一案,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404民初611号民事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