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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皖0404执保74号

王宏光与韦阳(2021)皖0404执保74号一案,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404民初611号民事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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