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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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石油汉中中原销售有限公司 贵州星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的起诉。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274387.1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