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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二〇〇四年三月五日就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56号房屋,载明出卖人为安建荣、买受人为***的《购房协议》不成立。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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