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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颍上北方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福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通益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6911元,由上诉人颍上北方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福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各负担1563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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