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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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702执566号 贺平: 周钢、庞彦丽: 申请执行人贺平与被执行人周钢、庞彦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5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50元。至此,贺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702民初1157号民事调解书诉讼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