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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在200000元范围内予以冻结。

诉讼保全费1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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