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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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得阳化学有限公司 烟台龙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华拓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烟台龙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得阳化学有限公司、四川省华拓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成都市武侯区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95元,由原告烟台龙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