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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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厦门市装载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
法院 | 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被告***共同共有的位于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新世纪社区万兴综合楼二处商网(产权证号:309028,建筑面积76.7平米;产权证号:300039、建筑面积91.46平米);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红山社区(住宅产权证号:800819)—套、新世纪社区住宅(产权证号:309029)—套被告***占有50%份额。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14,1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并给付原告厦门市装载机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