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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南宁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桂0102民初8093号

原告:广西南宁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朝育,总经理。

诉讼委托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19年10月22日

待裁事项:原告广西南宁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25元,由原告广西南宁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韦 娜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谢嘉雯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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