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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奉节县港航运输公司支付原告***停产停业损失费103130.60元、搬迁费88458.20元、奖励费34376.80元。上列款项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500元,由被告奉节县港航运输公司负担4690元,原告***负担2781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奉节县港航运输公司负担1650元,原告***负担33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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