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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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法律效力后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 二、被告***在本判决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的利息(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付清时止,利率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执行)。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