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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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友创佳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润亚瑞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北京润亚瑞通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北京友创佳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三十三万二千九百五十八元六角; 二、驳回北京友创佳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北京润亚瑞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千四百零三元,由北京友创佳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百五十六元(已交纳);由北京润亚瑞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三千一百四十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二千三百五十六元,由北京友创佳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一千二百六十四元(已交纳);由北京润亚瑞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一千零九十二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