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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南宫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南宫市人民法院(2020)冀0581执555号执行裁定书,继续执行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冀05民终3592号民事调解书。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11-04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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