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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安)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公安)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定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25日强制拆除刘浩胥、***、***房屋的行为违法;

二、驳回原告刘浩胥、***、***对定州市北城区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定州市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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