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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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京北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宣化县建材销售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被申请人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625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833元,由申请人河北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宣化县建材销售部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