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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执行赔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赔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错误执行赔偿
法院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9714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赔偿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1
发布日期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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