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仟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仟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代偿款379059.54元,并自2020年9月4日起以378630.63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超过3.85%)支付利息至代偿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仟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13200元; 三、驳回原告安徽仟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61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25 |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