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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303执1454号之三

姜峰、宋丰、刘珊珊:

姜峰与宋丰、刘珊珊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42749.37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42749.37元。至此,姜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303民初482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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