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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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490万元的财产。 申请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本次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