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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南宁邦融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桂0102民初434号

原告:广西南宁邦融贸易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209990069XU。

法定代表人:林云亮,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秀龙,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南宁市恒鑫汽车维修中心,住***。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9年1月7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本院退回受理费25元给原告。

审 判 长  莫寿孟

人民陪审员  何 贞

人民陪审员  李海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陈 虹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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