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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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鑫华良门业有限公司 大连建工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大连建工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5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担保人王儒亮名下存于中国民生银行存款40万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大连鑫华良门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330517576200000审判员林丽娜 43815080454500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曲岩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