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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乡县金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山西鑫兴煤电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2018)晋0429民初472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武乡县金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6219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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