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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登记在被执行人吴某1名下位于银川市××区(产权证号:2XXXX号)住宅房屋一套所有权归买受人刘建利所有;登记在被执行人吴某1名下位于银川市××区(产权证号:2XXXX号)住宅房屋一套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刘建利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刘建利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