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县支行 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郭翠花在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行的存款(账户号:31×××51)6000元及利息、在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行的存款(账户号:xxxx)10000元及利息,在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行的存款(账户号:xxxx)20000元及利息至鄄城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县支行;账号:15×××83。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