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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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6433.1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7-01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