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湘潭市中心医院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公司 长沙先导快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70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颜文军 审 判 员 肖瑞芬 审 判 员 唐 逊 二0二0年元月十七日 代理书记员 贺 曦 附本判决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