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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在8454.83元范围内予以划拨、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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