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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604执18182号

康颖愉、佛山市圆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康颖愉申请执行佛山市圆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0604民初7041号以及(2019)粤0604民终118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查明,本案申请执行人康颖愉在本院涉有一案作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18)粤0604执4868号,该案申请执行人为佛山市圆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案件未执行标的为141700.95元。因本案当事人互负债务,且经本案被执行人佛山市圆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本案佛山市圆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欠康颖愉65590.95元(迟延支付履行金计算至2020年9月15日止),用于抵消康颖愉在(2018)粤0604执4868号案中所欠佛山市圆方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部分债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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